2月10日消息,银保监会今日发布《关于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开业的批复》。
批复文件显示,同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及辽宁、大连、广西、海南4家省级分社开业。
除上述内容外,批复文件还同时核准了多项内容。
1)核准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主要发起会员构成、初始运营资金出借金额和比例如下: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出资1.65亿元,比例33.0%;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745亿元,比例14.9%;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7亿元,比例14.0%;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49亿元,比例9.8%;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45亿元,比例9.0%;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4亿元,比例8.0%;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出资0.35亿元,比例7.0%;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出资0.215亿元,比例4.3%。
2)核准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业务范围如下:
渔业行业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大连、广西和海南分社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授权决定。
3)核准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及4家省级分社相关高管任职资格:
核准杨斌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张竞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总经理、合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核准王琦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辽宁分社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于洋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大连分社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王长宏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广西分社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胡晓红中国渔业互助保险社海南分社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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